金三银四是招聘旺季
试用期是大多数求职者必须经历的阶段
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务必了解下面这些小知识
Q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支付赔偿金吗?
A:《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款中的试用期满月工资,应理解为转正后的工资标准。
Q试用期是否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A:《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Q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何时告知用人单位?
A:除了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Q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吗?
A:《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