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绿通车”逃费,真刑!

南方⁺

为提高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效率,减少运输途中的损耗,更好地解决群众“菜篮子”供应问题,我国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这些车辆被称为“绿通车”。

然而,这一惠民政策却被不法分子盯上,明知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却利用“分装”的手段伪装成“绿通车”,妄图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

不久前,广东省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双捷派出所报案称,他们发现相继有4辆“绿通车”存在逃费嫌疑,该4辆车累计免费通行76趟次,逃费金额达51715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查,驾驶假冒“绿通车”的司机分别为嫌疑人刘某和唐某。两名嫌疑人分别驾驶两辆汽车在高速服务区接头,将超过“绿通”限额的农产品分装上车后,分次通过高速公路出口,以此逃避缴费。

掌握大量证据后,民警于今年2月13日在阳江市区建设路抓获涉嫌诈骗的刘某。另一名嫌疑人唐某,慑于警方强大的追逃压力,于4月7日主动来到双捷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刘某、唐某均对其在高速服务区以卸货分装的方式冒充合法“绿通车”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唐某均已被江城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撰文】巫雅柠

【通讯员】江城公安

编辑 冯颖妍 张巧琦
校对 蒙骏鸿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