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高明法院举办开放日活动
来自博雅培文实验学校的
71名师生走进法院
旁听庭审、参观审判庭
相约春天里,共赴“法治游”!
法治“春游”的第一站,师生们来到庄严的审判庭,这里即将审理的是一起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盗窃案件。“现在开庭。”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在该案中,因案件事实清楚,庭前准备充分,案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以案说法,进一步对盗窃罪的入罪标准、累犯的认定、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等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讲解。
在法律知识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十分踊跃,纷纷举手回答问题,并在法官的指导下,体验了敲法槌,坐审判席、诉讼席,过了一把法官瘾、律师瘾。
随后,师生们还参观了少年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周到的司法服务、先进的设施让师生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高效。“今天的活动有种‘圆梦’的感觉,从前只在电视上看过的场景,今天终于能现场体验一回。”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追寻法治之光。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高明法院始终致力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近三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接下来,高明法院继续加强与各中小学的联动合作,提高“法治进校园”工作的实效性,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升青少年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
(来源: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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