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截止!“健康·佛医保”最新通告→

高明发布
+订阅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实施佛山市

“健康·佛医保”项目有关事项的通告

佛医保〔2023〕16号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切实提升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经市政府同意,佛山市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健康·佛医保”项目正式实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佛医保﹝2023﹞10号公告(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全部纳入“健康·佛医保”项目参保范围,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五类人员详见参保公告)积极自愿投保该项目,提高自我健康保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二、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投保“健康·佛医保”项目。

三、做好重点人员参保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职工、在校学生、未就业乡村人员以及困难群体积极参保。各承办保险金融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经办业务管理服务和政策实施解释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参保。

四、各级工会组织、工商联以及社团组织发动会员积极投保“健康·佛医保”项目。

五、用人单位为其参保人购买“健康·佛医保”的费用支出,按税法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六、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有个账的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健康·佛医保”。

七、本期“健康·佛医保”项目参保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附件: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健康·佛医保”的参保公告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总工会

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4月7日

扫码查看附件

关于2023年度“健康·佛医保”的参保公告

明仔话你知

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