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莫及!男子喝啤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刑拘

南方⁺ 记者

近日,汕头公安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金新华山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其间,一男子因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悔莫及。

4月6日晚9时50分许,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金新北路自南往北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车刚停下,一股浓浓的酒味飘了过来,开车的男子脸部泛红,眼神有些躲闪,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他时,立即亮起红灯。执勤民警随即要求其接受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被当场查获的驾驶员何某是江西抚州人,持有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据何某交代,当晚他在龙湖区天山路某小炒店吃饭,喝了2瓶500毫升的啤酒。何某自认为平时酒量不错,意识也很清醒,喝这点酒开车上路根本不成问题,便侥幸驾驶摩托车上路,没想到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我现在对我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当年逾半百的何某醉酒驾驶的事实已“板上钉钉”时,“非常后悔”这类令人耳熟能详的话语又一次出现,但已于事无补。

经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48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何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南方+记者】黄嘉锋

【实习生】张书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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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

编辑 罗荀畋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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