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
有网友曝光湖南邵阳市邵阳县
一咖啡馆门口
有几名男女当街发生冲突
男子猛踹并疑似强吻女孩
9日深夜
据当地警方通报
打人男子已被刑拘
网传强吻女孩的消息不实
视频画面中,一白衣女子与黑色外套的男子发生冲突。男子的假发被扯下,暴怒起脚将女孩踹飞,女孩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并撞到了身后的电动车,周围有不少人围观。
随后,黑衣男子恶狠狠向女孩走去,被一旁的蓝衣男子抱住,并给他戴好了假发。
视频显示,男子的脸凑向女子,疑似强吻对方。
4月9日,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表示,被打的女孩不是未成年人,打人男子没有对女孩做出强吻的行为,双方并不认识。“人已经被抓到了,具体情况稍后会发出来。”
据悉,女孩在医院接受治疗,没有严重的伤势。
4月9日深夜
邵阳县公安局发布通报
4月8日21时30分许,接群众报警,邵阳县沿河街某商场外发生一起打架事件。公安机关迅速出警,经查,肖某(男,42岁)与朋友在邵阳县某商场外聊天时坐在了张某某(女,21岁)停放在路边的两轮电动车上。张某某取车时,双方发生了冲突。期间,肖某将张某某踹倒后揪扯其头发,在其耳旁进行谩骂并多次对其进行殴打。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邵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律师:或涉嫌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
对此,律师表示,该男子或涉嫌强制猥亵罪,其涉嫌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属于刑法加重处罚情节。此外,该男子还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具体情况还须等官方的正式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对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之所以加重处罚,其原因既在于该行为实施于众人面前,对被害人的羞耻心伤害更大、对社会良好风尚冒犯程度更大,又能反映行为人置他人在场于不顾,目无国法、肆意妄为,主观恶性深。
律师表示,即便该男子的行为未达到刑法的处罚标准,仍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据了解,为了与刑法规定保持相衔接,对于猥亵他人,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网友:和唐山那个性质差不多
对此
网友义愤填膺
纷纷表示:
“强制猥亵+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了解一下”
还有网友表示:
“和唐山那个性质差不多”
“只会想起唐山”
“同为女性,被气到浑身发抖”
……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中国青年网、邵阳县公安局、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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