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身份证申请的预约安排

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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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今日(4月10日)宣布,将于4月12日起推出两项优化预约身份证申请的安排:

(I)年满11或18岁并已持有香港身份证而需换领身份证的人士,可预约于人事登记办事处(人事登记处)的延长服务时段办理换证手续

自2023年3月日起,四间指定人事登记处(即港岛办事处、九龙办事处、观塘办事处及屯门办事处)延长服务时间至晚上10时,以在延长服务时段,即星期一至五下午4时30分到晚上10时,以及星期六下午12时30分到晚上10时,继续有序地处理在“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结束后仍未换领新智能身份证的申请。

鉴于通关以来市民对换领身份证的需求非常殷切,由4月12日起,年满11或18岁并已持有香港身份证而需换领儿童或成人身份证的人士,除了可按现时的安排预约于六间人事登记处的一般人事登记服务时段办理换证外,亦可预约于上述四间指定人事登记处的延长服务时段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详情:

https://gia.info.gov.hk/general/202304/10/P2023040900536_416688_1_1681049870277.pdf

上述安排只适用于已持有香港身份证的申请人办理换证申请。年满11或18岁的市民如从未登记身份证,须预约一般人事登记服务时段以办理首次登记身份证的手续。

(II)可预约日子由24个工作日延长至96个工作日

人事登记服务预约系统的可预约日子将由现时的24个工作日延长至96个工作日,以便利市民办理预约手续。

市民如欲预约办理身份证申请,可下载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

https://www.immd.gov.hk/hks/mobile/index.html

或登入网站:

https://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bookregidcard.htm

为确保市民可顺畅有序地办理换证手续,市民应根据已预约的时间到达人事登记处办理申请身份证手续,人事登记处不会处理未有预约的申请。至于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需要在人事登记处紧急补领身份证的人士,可以无需预约,人事登记处职员会因应个别情况提供协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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