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
手动叉车风险大
稍有不慎害人命
4月份,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日趋频繁,施工作业过程都离不开货物运输,运输作业可谓是随处可见,事故风险较大。本期收集了2022年4月份发生的一起手动叉车卸货侧翻导致事故的案例,希望通过案例警示,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
2022年4月3日,中山市古镇镇海洲华昌路东三路13号发生一起工人在使用叉车卸货过程中因叉车及吹罩机失控滑落导致被压伤致死的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
事故简况
郑某绕因筹建公司需要,从中山市信捷机械维修服务部购买吹罩机,口头约定中山市信捷机械维修服务部送货到古镇镇海洲华昌路东三路13号。2022年4月3日,中山市信捷机械维修服务部经营者邓某谷联系之前有过业务往来的货车司机闫某洪运输机械,16时左右,闫某洪驾驶自有车辆运送机械到达古镇镇海洲华昌路东三路13号。邓某谷和郑某绕先搬运烤箱上楼,并告诫闫某洪等他们下来后一起卸货,但是闫某洪因为赶时间去其他地方拉货,独自用手动叉车卸货,卸货过程中叉车及吹罩机失控从货车尾板滑落侧翻,压到闫某洪身上致其受伤,后经小榄人民医院120急救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教训关键词
01仓促使用叉车卸货导致侧翻
闫某洪独自用手动叉车卸货过程中,叉车及吹罩机失控从货车尾板滑落侧翻,压到闫某洪身上,导致事故发生。
02独立经营货运,未采取防护措施
闫某洪作为独立经营货运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听劝告,未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卸载货物过程中的安全。
03机械运输发包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中山市信捷机械维修服务部将机械运输发包给闫某洪,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事故责任追究
01闫某洪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被免于追究其责任。
02古镇镇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中山市信捷机械维修服务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事故警示
该案例警示,自然人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时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作为独立经营主体,既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要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更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作业。同时提醒,叉车使用前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者必须了解、掌握设备的安全操作知识和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采编:执法二科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