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红十字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55号),在全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红十字会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广东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中国红十字会广州备灾救灾中心等38个单位作为广东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将广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关爱贤等78名个人作为广东省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38个)
中国红十字会广州备灾救灾中心
广东常裕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健安应急救护培训中心
暨南大学红十字会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策划部
广州市白云区红十字会
广州市增城区红十字会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红十字会
深圳大学医学部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深圳大学医学院红十字会)
深圳市宝安区红十字会
珠海香洲区红十字会
汕头市红十字会
汕头市中心血站
佛山市顺德区中心血站
始兴县红十字会
河源市红十字会
大埔县红十字会
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汕尾市红十字会
海丰县红十字会
东莞市红十字会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红十字会
中山市古镇镇红十字会
鹤山市红十字会
恩平市红十字会
台山市红十字会
阳江市红十字会
阳江市江城区红十字会
阳春市红十字会
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茂名市红十字会
信宜市红十字会
茂名市茂南区红十字会
肇庆市红十字会
怀集县红十字会
清远市红十字会
连州市红十字会
罗定市红十字会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78名)
关爱贤 广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孙燕芬 广东省红十字会副监事长、二级调研员
魏宝珍 广东省红十字会二级调研员
周海燕 广东省红十字会一级主任科员
何 欣 广东省红十字会一级主任科员
高 峰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
廖 苑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护师
黎艳琪 广州市红十字会四级主任科员
谢丽丹 广州中医药大学红十字会指导老师
卢 彬 广州市荔湾区骨伤科医院副主任护师
简步青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小学一级教师
叶 鸿 广州市越秀区红十字会秘书长
郑嘉茵 中山大学团委专职团干
张品煜 深圳市南山区红十字会一级主任科员
石 欣 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
华国宏 深圳市育青藤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法人
利 艳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合金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党委委员
熊崇君 深圳市交警局二级警长
石晓梅 深圳远东妇产医院龙岗妇产医院健康宣教员
赵柏庆 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副主任
陈耀武 珠海市红十字会一级科员
罗学伙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刘楚君 汕头市潮南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纪炜钊 汕头市红十字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队长
李向梅 广东汕头海湾大桥有限公司职工
郑敏仪 佛山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承枚 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朱凡特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讲师
邱卫玲 始兴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曾凯鸿 乳源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韶关冶炼厂工人
谭芳苗 仁化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罗 超 河源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肖惠廉 陆宇皇金建材有限公司职工
黄 慧 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保育教师
吴秉标 梅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谢书进 大埔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刘丹丹 嘉应学院医学院教师
周漫棉 惠州市红十字会业务部部长
胡永华 惠州涛景度假村经理
张中泽 惠州市红十字会一级科员
陈锦标 汕尾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杨小玲 汕尾市红十字会四级主任科员
卓智锋 海丰县公安局新园派出所辅警
潘永康 东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尹福群 东莞市红仁生命安全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艳斌 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一级警长
李华军 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委员
林安格 中山市华侨中学学生
郭昉凌 退休
邓燕群 江门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谢伟雄 江门市体育运动学校保卫部副部长
付凤珍 台山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谭珍金 开平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邹艳芬 鹤山市红十字会业务部部长
赵春雨 阳江市红十字志愿协会秘书长
吴明朗 阳江市红十字会雇员
周雪燕 阳江市教育局教研院教研员
罗建军 阳春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谭彩梅 湛江市红十字会办事员
周少平 退休
刘思元 茂名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高 波 茂名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
陈冠廷 广东建腾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职员
庞倩娟 肇庆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刘少勇 广宁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周启斌 德庆上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志年 清远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李尚荣 清远市红十字会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队长
张秀生 清远市清新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李春锋 清远市英红镇锦田村委会主任
丁海安 潮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主任
朱小丽 潮州市知信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
蔡仕章 揭阳市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健教科负责人
张晓松 揭阳市普宁市红十字会工人
沈红明 云浮市特丽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思敏 云浮市红十字会雇员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4日。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在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信函(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1.受理部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
联系电话:020-38854250
电子邮箱:gdshszh-zzyxcb@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198号省红十字会
邮编:510620
2.受理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134955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邮编:510045
广东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来源 | 组织宣传部
编辑 | 沈炎林、李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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