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万元,火炬这类人才补贴申请方式有变!

中山火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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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我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方式有调整啦!

自2023年4月1日起

在火炬开发区企业单位工作的

应届毕业生可通过

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生活补贴!

办理方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

动动手指即可查询申请结果

办理更简单更快捷!

具体如何申报?

火炬哥带你看!

01

补贴标准

本科生:1250元/月,补贴1年,共计1.5万元;

硕士研究生:1250元/月,补贴2年,共计3万元;

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补贴2年,共计6万元。

02

申请条件

应届毕业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非在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新引进的当年毕业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一年期内申请有效),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备注”范围内的单位工作时间满3个月,并在中山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发生工作单位变动的,须于一年内与区内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备注: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在火炬开发区工商登记注册,且经营场所在火炬开发区的独立法人,符合火炬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研发机构,新型孵化器,创客空间,卫生线(未入编前)列入扶持范围。

03

申请时间

申请人按季度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线上申报时间如下:每年4月1日至4月20日、7月1日至7月20日、10月1日至10月20日、次年1月1日至1月20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04

申请方法

①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找到相对应的栏目,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操作登录。

②填写申报人信息表单,根据材料清单进行自检,仔细查看每项“材料需求”以及“填报须知”。

按要求上传附件即可提交申请

再次申请的操作同理!

注:此前已申请过补贴的申请人第一次线上办理应选择“再次申请”,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后续的再次申请附件材料选择“材料复用”即可。

05

热门问答

Q1:线上申请是随时都可以提交申请吗?

A1.不可以。火炬开发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是按季度申报,每个季度都是指定月份的,不能跨季度申请。每年开放线上申报时间分别为:

第一季度:4月1日-4月20日(提交1-3月份参保证明);

第二季度:7月1日-7月20日(提交4-6月份参保证明);

第三季度:10月1日-10月20日(提交7-9月份参保证明);

第四季度:次年1月1日-1月20日(提交10-12月份参保证明)。

Q2:如何知道提交的申请是否通过?

A2.申请人通过线上即可查询申请结果。对于首次申请补贴的人员,区组织人事办线上审核材料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在火炬开发区官网(http://www.zs.gov.cn/hjq/)对当季度通过审核的补贴人员名单(首次申请)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即可查询申请结果。

Q3: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发展需要调离火炬开发区,还可以继续申领补贴吗?

A3.再次申请补贴时,应届毕业生发生区内工作变动的,提供与新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新单位参保证明可以继续申领补贴;如新就职单位不在火炬开发区的,则不可以继续申领补贴。

06

咨询电话

中山国际人才港火炬开发区服务中心:85310070


中山火炬融媒体中心

美编:张丽红

责任编辑:赵攀峰、李明锋

执行总编辑:胡红江、戎明星

总编辑:宋文君

编审:李慧

素材来源:火炬开发区组办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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