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万元!松山湖港澳人才政策补贴来了!个人和企业都能申请...

松山湖市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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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松山湖人社分局发布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补贴的申报受理通知,本次申报类型包含综合补贴、聘用补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时间截至4月14日。

通知详情

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2〕8号),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第一批次政策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综合补贴、聘用补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二、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逾期不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做好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5。

四、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填写相应补贴类别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做好封面和目录,按材料顺序页码连续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交至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科技四路16号光大We谷C2栋),由受理窗口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二)材料审核。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的,该申报单位本期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由人社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审核或评审,并会同园区相关部门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及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公示与审批。通过审核的名单和基本信息由人社分局于松山湖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人社分局结合有关部门意见及社会公示情况,将拟资助项目和名单报请松山湖管委会审定。

(四)资金拨付。人社分局根据松山湖管委会审批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咨询、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谭先生,0769-22891900

(二)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纸质材料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陈小姐、叶先生,0769-22897979、2307815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山湖分局

2023年3月29日

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本次申报的三类补贴详情摘要如下:

第十条 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凡获得上述第六、七、八、九条任一奖励的港澳创业企业在基地租赁办公场地的,给予租赁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金额每月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补贴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发放。

第十一条 综合补贴

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港澳籍人士发放综合补贴,用于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

•港澳副学士(包括香港专上教育与澳门高等专科院校)及高中毕业生每人补贴1万元,一次性发放;

•本科生每人补贴3万元,一次性发放;硕士研究生每人补贴6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博士研究生每人补贴20万元,分3年按3:3:4比例发放。

第十三条 聘用补贴

鼓励园区企业聘用港澳籍人士,每新增聘用1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款所述条件的港澳籍人士,在其工作满1年后,可申请每人1万元的聘用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贴10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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