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借助外脑智慧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现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在本市辖区内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一、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一定专业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时
(二)优先招募社会责任感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青年志愿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等)。
二、履职方式
(一)发现、提供、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
(二)见证公益诉讼勘验物证、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
(三)发挥知识或专业特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
(四)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
(五)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
(六)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
(七)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相关工作;
(八)参加公益诉讼相关培训;
(九)参加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十)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参与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工作。
公益保护志愿者体现自愿的公益属性,不提供薪酬等福利保障。志愿者经审核聘用后,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颁发聘书,每届聘期2年。
三、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有意向报名的志愿者请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将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方向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yjcyjs@163.com。
联系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张海涛
联系电话:0763-3364141
经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与其取得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8日
来源:清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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