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轰!
伴随着超炫的灯光、
肆意刺耳的轰鸣声,
三辆小轿车整齐列队,
准备从小榄镇荣华南路穿行而过…
如此怒刷存在感,
成功引起了交警蜀黍的注意!
接到举报,迅速拿下
3月21日晚,小榄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荣华南路周边总听到非法改装车“炸街”的噪音。民警迅速研判、循线追踪,并于当天21时许,在泗涌尾与荣华南路交界红绿灯路口将前后3辆 “炸街”的小轿车截停“拿下”!
经核查,粤T号牌小轿车驾驶人徐某、粤W号牌小轿车驾驶人麦某、桂A号牌小轿车驾驶人侯某,三辆小轿车均改装过排气管等部位。
三人对驾驶非法改装车“炸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徐某、麦某、侯某三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还须将违法车辆载运至有资质的汽修厂或汽车4S店恢复原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接受处罚后方可领回车辆。
危险又扰民,严查严处
今年以来,截至3月26日,小榄交警已查处非法改装“炸街”机动车137辆。“炸街”不仅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还因为超速、追逐等交通违法潜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小榄交警不定期组织民警加大晚间巡查力度,同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严查严处非法改装“炸街”机动车。
对“非法改装”行为,
很多司机朋友仍表示不理解:“我只是想我的车看上去帅一些……”“为了让爱车更酷,我得不走寻常路!”“只改了一点点,也算非法改装吗?”……
注意!车辆设计都有相关标准,经过“非法改装”后,将会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等,应主动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而更换不同尺寸的轮毂、加尾翼、加大包围、改灯光、改排气等,均属于非法改装。
中山交警提醒:
马路不是赛车场,
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
都是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中山交警对此“零容忍”!
广大驾驶人切莫以身试法,
否则必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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