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化!事关积分入学入户新政!公开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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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最高积分翻倍,佛山市内参保最高分值增加至200分,科技创新积分指标和分值有变,没有了租住房屋积分指标......申请积分入户、入学的街坊注意,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公开征求《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积分项目和多项指标分数有变化!

公开征求意见

现行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促进新市民融入佛山、共享发展成果,促进佛山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部分分值设置与当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一致,部分内容与近年来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不相适应,亟需修订完善。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在佛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和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诚邀您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29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一)政务网站。可通过“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在“互动交流”页面留言反馈。

(二)信函。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7号楼,市政府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收,邮编:528000。

(二)电子邮件:luocz@foshan.gov.cn。

此稿是公开征求意见稿,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市政府审定。

修订亮点

一起来看看

01

计分指标更加精简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加分指标”从原先的10个减少至7个。

2021年以来,国家、省分别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对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提出精简落户积分项目的要求。我市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对积分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取消个别可能存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分数的指标,有利于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政府公共服务的公平公正。

02

分值设置更加合理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居住年限分值和社保缴纳年限分值有所提高,同时调整了部分项目的分值设置。

本次调整主要目的是落实国家、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的要求,明确积分制服务的政策定位,让更多在佛山长期稳定居住、长期稳定就业的新市民从中获益,并且增加含金量较高的项目分值,助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03

附件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详情↓↓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

以上为修订意见稿内容,公开征集意见时间将于3月29日截止,建言献策请抓紧时间~

来源:佛山市新市民、桂城新市民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罗静文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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