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南方+ 记者

3月27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会议决定:

接受贺修虎因提前退休辞去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表职务。

免去詹军波的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陆招胜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宋永红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梁华乔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黄俊慧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钟春连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马孟秋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觉天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任命阮明俞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周静宜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阮春莉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陈玉珍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李少民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梁明佳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潘景强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马庆荣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昱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何婷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郑骅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叶铁虹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莉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璇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谢韵航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林明润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霖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古秋芳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泳红的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廖冰莹

【通讯员】钟仁宣

编辑 李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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