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创建“无废城市细胞”,中山市目前已开始公开征集“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单位,首批共征集43个“无废城市细胞”,通过验收的单位将获得一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无废城市细胞”是什么
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工程师袁素芬介绍,“无废城市”是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关键载体,也是日常社会生活中“无废”理念的基本组成单元。
“像是工厂、公园、商场都是城市细胞,‘无废城市细胞’目前主要包括‘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酒店’‘无废餐馆’‘无废商场’‘无废公园’‘无废学校’等方面。”袁素芬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通过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等方式支持‘无废城市’建设。”
2022年,《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出台,《方案》指出,2023年底前培育完成“无废酒店”5家、“无废餐馆”5家、“无废商场”5家、“无废公园及景点”3座、“无废学校”3座。
2025年底前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培育完成“无废酒店”5家、“无废餐馆”5家、“无废商场”5家、“无废公园及景点”5座、“无废学校”3座,并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监管和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解决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性障碍,全面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模式。
申报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与验收申报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申报单位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未受到安全、环境、质量主管部门处罚。
此外,进行申报的工厂、园区内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或处置、披露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被列为环保警示企业或信用不良企业、未出现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抽查不达标情况。
成功创建有奖励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完成后,将由对应部门组织开展验收,具体验收事项及流程由相应部门确定。根据《办法》,中山市每年会评选出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成效显著的园区、工厂、酒店、餐馆、商场、公园和学校,对其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此外,中山市相关部门还会对完成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城市细胞”分别授予“中山市无废园区”“中山市无废工厂”“中山市无废酒店”“中山市无废餐馆”“中山市无废商场”“中山市无废公园”“中山市无废学校”等称号并授牌。对完成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城市细胞”给予奖补,鼓励金融机构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在通过考核验收后三年内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工厂”,纳入下一年度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苑世敏
【通讯员】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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