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摩电交通秩序
遏制摩电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三水交警积极在全区
开展摩电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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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宣传进校园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消除摩电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摩电交通事故发生,三水交警走进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群体摩电交通安全教育行动。
交警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搭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事项,让同学们知道如何预防交通事故,着力提高大家“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
民警还通过现场问答、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激发同学们的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热情,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达到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良好宣教效果。
02.宣传到企业
为加强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三水交警近日深入美团外卖站点,向配送员讲授摩电出行和日常管理的安全知识。
活动现场播放了摩电事故宣传片,交警又详细解读了《佛山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要求外卖骑手出行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遮挡号牌,并提醒他们不要为赶时间而超速行驶。
民警向骑手发放《安全驾驶摩电》等宣传资料,参与活动的骑手承诺,在骑行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配送。
03.宣传上街头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三水交警还走上街头,开展“摩电”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活动中,民警联合志愿者走上街头,在重要路口设置"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现场劝导教育,并向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详细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安全性,以及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知识。同时,积极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民警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无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证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整治惩罚为辅,有效促进安全规范驾驶观念深入人心。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
共同构建平稳、有序的交通环境
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正确佩戴头盔
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
不能随意横穿马路
靠右行驶、禁止逆向行驶
……
这些规则你都遵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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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准国家3C认证
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按照规定登记上牌。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八项,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2、正确佩戴头盔
正确使用安全头盔,是保障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的风险。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
3、走非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九项,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50元。
4、严禁超速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时速不超过每小时15公里。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八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罚款50元。
5、拒绝超载
电动自行车配备座椅仅可承载1名1.2米以下儿童。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罚款50元。
6、严禁非法改装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严禁非法拼装、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
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正确骑行电动车的方式
你get了吗?
来源:三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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