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
交通安全春季守护暨摩电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陆丰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联合辖区派出所
将持续依托
信息化技术采取“科技支撑+敲门行动”
线上收集违法证据
线下敲门面对面劝导工作新机制
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规范佩戴头盔等
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查处并进行曝光
3月22日中午,陆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铜锣湖中队联合铜锣湖派出所利用路面电子抓拍设备,依法抓拍驾驶摩电车辆未规范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治理工作。根据抓拍图像确认违法人员身份后,对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和驾乘无牌照车辆的交通违法人员陈某皓(男,23岁,铜锣湖人)进行查处,与违法人员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目前,陈某皓因无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没收其无牌证摩托车。
驾驶摩电车辆请牢记
有牌证 戴头盔
限两人 靠右行
素材来源:陆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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