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荣:用足用好立法权促发展保善治 | 汕头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权威访谈⑤

南方日报 南方+

■ 编者按

汕头作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如何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既关系到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成效,也是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的题中之义。

要答好这道题,汕头政法系统有哪些探索和行动?即日起,汕头市委政法委、汕头市司法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头分社联推出“汕头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权威访谈”,聚焦全市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探索路径,为汕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受访者供图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以精准立法促发展、保善治。”近日,汕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颜世荣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表示,汕头市司法局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聚焦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努力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

颜世荣说,近年来,汕头市司法局探索一系列试点创新,从出台国内首部行政裁决领域的政府规章《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到率先在全国开展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再到率先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试点,不断深化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逐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汕头经验”。

▎全力破解难点痛点堵点

南方日报:围绕高质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就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方面,汕头司法行政系统有着怎样的思考和实践?

颜世荣:近年来,汕头市司法局围绕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目标,聚焦从立法、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环节全面发力、精准施策,着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汕头组织普法志愿者进工地,就农民工关切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  受访者供图

汕头组织普法志愿者进工地,就农民工关切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  受访者供图

一是在发挥立法优势上下功夫,以精准立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审查推动《预防与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政策出台,以高质量行政立法破解城市运行和社会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二是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开展涉土违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重点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度,11家执法单位公布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计245项;深化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全覆盖,推动以丰富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牵头全市27个职能单位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发挥律师优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团对接潮博盛会,服务“三新两特一大”重点项目,助力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筑牢社会治理安全稳定根基。

▎实现法律援助“就近办,一次办”

南方日报:汕头经济特区在改革中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工作中,汕头司法行政系统有哪些特色做法、亮点举措?

颜世荣:试点工作以来,汕头市司法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一系列试点创新,努力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形成具有特色的“汕头经验”。

一是率先在全国开展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聚焦六大重点工作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一盘棋”格局,创新“信息双向互通+执法联动”的行政审批监管与处罚协调衔接机制,打造“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推动成立“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并列明32项职权,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二是全面实施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紧抓汕头市被列为全省唯一全面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契机,出台国内首部行政裁决领域的政府规章《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推动在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等方面开展行政裁决工作,组建行政裁决专家库,打造高水平专家队伍,切实提高行政裁决专业化水平;去年全市行政裁决机关共办理案件380宗,其中运用行政裁决调解专利侵权纠纷102宗,调解土地山林权属纠纷184宗,切实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作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在省内中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试点工作,突破地域限制,真正实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就近办,一次办”,2020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17436件,受理咨询1647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895万元,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和法治幸福感。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南方日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接下来,汕头市司法局将采取哪些实际举措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颜世荣:汕头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聚焦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努力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下好社会治理制度供给“先手棋”。进一步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围绕经济发展、改革攻坚、文明创建、公共卫生、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开展行政立法工作,推动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是打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合拳”。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动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全覆盖运用,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三是绘出法治服务保障民生“同心圆”。强化法律服务供给,设立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建法律服务团、专家库,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持续实施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记者】蔡沚彦

【海报】罗荀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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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罗荀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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