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公安: 出借银行卡赚快钱,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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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些人为了“轻松赚钱”,绞尽脑汁寻找赚快钱的歪道,例如出借银行卡账户非法获利,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警察找不到”,但却往往事与愿违、悔恨终身。

2023年3月19日,廉江市公安局营仔派出所成功规劝一名通过出借银行卡“跑分”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3月中旬,廉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称廉江市营仔镇的邱某军可能出借银行卡参与“跑分”洗钱,请廉江市局赶紧核查线索。

接到下发线索后,廉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精准的分析研判,发现嫌疑人邱某军以个人名义,向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出借四张银行卡,帮助他人“跑分”刷流水,涉案金额高达900万元。

据此,廉江市公安局营仔派出所民警展开走访摸排,发现犯罪嫌疑人邱某军并不在家。于是,民警将出借银行卡“跑分”的利害关系讲解给邱某军家属,希望他们规劝邱某军早日投案自首,不要一错再错。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捕压力,犯罪嫌疑人邱某军最终于3月19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参与“跑分”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邱某军经人介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参与了“跑分”,尝到甜头后,到各大银行开户办卡,真正成为“跑分”团伙的一员。自2022年4月开始,总共非法获利7000元,其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900万元。目前,邱某军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3月21日,廉江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敦促廉江市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廉江市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人员投案自首。原文通告如下:

关于敦促廉江市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敦促廉江市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人员投案自首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人员是指非法出借、出租、出售或直接收购银行卡(信用卡)、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电话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违法犯罪人员。

二、从事过或正在从事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现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前自动到廉江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三、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行为人送去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四、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的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五、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人员提供隐蔽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处罚措施

1.对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构不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湛江中心支行和三大通信运营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惩戒:将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列为失信人员);5年内将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重新开户(包括支付宝、微信红包、转账功能等);其名下电话卡一律关停,5年内不得再办理新开电话卡业务。

2.对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人员,公安机关将报请地方党委、政府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湛江市各县(市、区)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办理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七、凡知悉非法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并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反诈中心(0759-6633110)、何警官(13729092009)、苏警官(18998792046)

特此通告

廉江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1日

警方普法

什么是“跑分?”

“跑分”是指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当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团伙需要转移涉案赃款时,会将转账需求发布在跑分平台上供“跑分客”抢单。“跑分客”抢单成功后,再经多个不同账户层层转账,达到洗钱目的。

什么是帮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撰文】李廷睿 许筱倩

【通讯员】廉公宣

编辑 李怡茜 李卓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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