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氢——有限空间作业的“隐形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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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暴露导致的中毒危害

硫化氢100ppm(体积比0.01%)左右浓度时,人会丧失闻到气味的能力,鼻子已经感觉不到硫化氢了。

案例警示:废水废液处理产生硫化氢中毒危害

1、这里发生了什么?

2022年6月20日8时40分左右,泰兴市成兴青山环保有限公司综合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后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一名伤者于2022年8月8日救治无效死亡,截至2023年1月3日直接经济损失约449.72万元(不含仍在住院人员后续治疗、护理、补助、赔偿费用及行政处罚款)。

2、发生中毒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经调查,成兴青山公司废碱罐中含有溶解的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等含硫化合物。在企业擅自改用大容积一级反应池进行中和反应后,由于投料量大、加料快反应剧烈、温度升高,期间溶解的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大量挥发,与此同时溶解的硫化钠、甲硫醇钠与酸反应,生成的硫化氢、甲硫醇也不断挥发并在车间内迅速扩散,导致车间内未佩戴防毒面具的工作人员中毒。

企业在无技术部出具罐废酸与罐废碱工艺安排方案的情况下,违规组织罐废酸与罐废碱中和反应,致使中和岗位作业人员在无正确的工艺流程情况下进行作业。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对可能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集聚的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报警仪,在一级反应池周围设置有毒气体报警仪,致使有毒气体排至车间时,未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安全管理出了什么问题?

1.风险辨识不足。危险废液入厂分析不详细,未按规定分析硫化物(包括硫化氢、硫醇、硫醚以及硫化钠、硫醇钠等)。

2.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及设施后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工艺变更后的可靠性论证;组织生产超过半年但未按规定开展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演练,导致车间内有毒气体出现后应急响应不及时,未能迅速组织作业人员疏散;未督促从业人员佩戴防毒面具。

3.未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组织生产。夜班作业人员第一次组织罐的废碱液与罐内的废酸液进行中和反应时已出现过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大量溢至车间的情况,并采取了从车间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应急措施,在未彻底排除事故隐患的情况下仍继续组织生产。

4.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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