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用完没法开,团购没发票,这些行为可举报

南方+ 记者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社会消费信心。日常消费时索取发票权益如何保障?

3月15日是第41个消费者权益日。珠海市税务部门公布了消费开发票指南,相关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开发票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题1:“亲,您这是团购的,没办法给您开票呢!”“亲,您这是打折商品,没办法给您开票呢!”“亲,我们发票用完了,没办法给你开发票呢!”“亲,您消费金额太小,没办法给您开票呢!”

珠海市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所以,很多情况下都是商家不想开发票的借口,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可以要求商家依法提供发票。

问题2:“亲,开发票太麻烦了还浪费时间,不如算了?”“不开发票不仅有折扣,还有小礼品耶!”

珠海市税务部门:向商家索要发票既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此,不要怕开发票麻烦,更不要为了“小诱惑”不开发票,这样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问题3:“发票内容怎么跟我消费的不一样呢?”“发票字迹不清楚,栏目填写不全,怎么办?”

珠海市税务部门:遇到这些情况,大家可以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所以,大家一定要检查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问题4:如何查询发票真伪呢?

珠海市税务部门:个人和单位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

问题5:遇到商家拒绝开票,如何举报?

珠海市税务部门:如果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消费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通过各省税务机关网站查询对外公开电话中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进行电话举报,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网站举报: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网相关栏目进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其他方式举报:通过寄件、传真等其他方式举报,以主管税务机关公示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办理。

现场举报:可以到各级税务机关举报中心进行现场举报。

【记者】冉小平

编辑 蔡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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