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有讲究!不然会被罚

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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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眼尖的市民朋友发现,

中山城区路上多了不少抢眼的

标志标线——“黄格子”。

究竟有什么用?

用处可大了!

为的都是让广大机动车、

非机动车车主规范停车。

目前,

中山主城区33条严管路的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线,

正全部翻新。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不按规定停放将被处罚!

为营造安全、文明、

有序的交通环境,

交警蜀黍可是想尽了方法

↓↓↓

去年10月起

中心城区桃苑路、东裕路、盛华路等144条主次干道6046个停车位调整为限时停车位,并配套完善相关标志标线设施,限时停车时间为上午9时至17时,晚上19时至次日早上7时。

目前

在调整城区144条主次干道限时停车位的基础上,中山交警联合市政维护管理中心翻新主城区33条严管路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线。其中,利和广场周边、博爱医院北门、博爱路/起湾道、兴中道/松苑路、孙文东路/起湾道、起湾道/竹苑路、孙文东路/东苑路、起湾道/中山路、东文路/中山路等多个路段已完成施划工作,其他路段的划线工作正在进行中。

“黄格子”更清晰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停?

【机动车驾驶人】

按照道路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停车应当按照“入位、顺向、齐头、按时”停车标准规范、有序停放。

这7种情况或区域内严禁停放

①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不能停;

②施划黄线边的路段不能停;

③车头不与车辆行驶方向(顺向)保持一致的不能停;

④消防通道不能停;

⑤人行道、盲道不能停;

⑥骑压路边石不能停;

⑦交叉路口不能停。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停车的,将被依法处2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非机动车时应当在施划停车线的区域内停车,并自觉遵守 :

①“一车一位”;

②车头同向,有序停放;

③不乱停、乱放、乱占等原则。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违规停车的

都将被依法处以罚款!

▶ 摩托车在内的机动车违规停放的,将处罚款200元。

▶ 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款20元。

中山交警提醒广大车主,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均需按照相关规定停放。

编辑:黄思辨

责编:姜凯月

执行总编辑:李英华

总编辑:李鹏昊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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