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利剑2023|“买虎爪泡药酒”?遂溪县一男子锒铛入狱

遂溪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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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把虎骨作为珍贵药材泡药酒,饮用后有奇效”?事实上,专家认为用动物泡酒的疗效不能保证,自制药酒中毒的案例也不鲜见。但是野生动物泡酒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严重者会锒铛入狱!

基本案情

2019年某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市场看到一名男子在路边贩卖虎爪、鹿茸等珍贵、濒危动物制品,便购买虎爪、虎腿制品各一个,随后其将虎爪放入玻璃罐泡酒。2022年2月初,杨某某被举报私藏老虎酒。公安机关等部门联合执法查获的虎爪,经鉴定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老虎的组织,案件移送遂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杨某某被法院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仅会对野生动物种群造成严重破坏,而且野生动物携带着各种疫病更是难以捉摸。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广大群众要增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勿贪图一时口腹之欲,就“惹祸”上身!要时刻注意,野味泡酒有风险,用国家保护动物泡酒更要三思而后行!

科普小课堂

问:人工饲养的陆生“野味”能吃吗?

禁食!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将国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食范围。

问:买卖、食用“野味”将面临哪些处罚?

1.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万元以上的,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理。

在餐饮单位、饮食摊点、超市等场所作为食品销售或者运往上述场所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通过包装、说明书、广告等介绍相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价值或者方法的,可以认定为“以使用为目的”,以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处理。

问:买卖、食用“野味”涉及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二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来源:遂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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