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事关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肇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
和广东省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要求
2023年6月底之前,
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部实现证照齐全,
纳入常态化全面监管。
近期,校外培训机构将会收到相关告知书
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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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 机构名称 ):
根据《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肇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现对贵机构告知和提醒如下:
根据《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规定,为稳步推进我市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自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生效之日(2022年12月1日)起,设置过渡期,如贵机构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请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研判分析,充分了解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场所条件、专业要求、教学规范、收费监管等各方面的严格规定,审慎决定是继续办学还是转型退出。如决定继续办学,要在过渡期限内全部完成从业人员、培训材料、场地、消防、党建、财务资金、收费监管等方面的所有材料和现场的合规整改,申请办学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如贵机构决定转型退出,要及早停止招生,妥善处理已招收的学生,做好退费工作。2023年6月底前仍不能完成整改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贵机构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需要重新审批发证,可继续经营;待现有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按照新的标准进行审批发证。
2023年6月底之前,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部实现证照齐全。2023年7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常态化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凡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办学许可证到期未能按照新的标准取得办学许可证仍然继续办学的培训机构,将依法被处以违法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行政处罚。
贵机构如需详细了解有关设立条件、办学要求、审批流程等,可登录以下所列网址,阅读相关文件和下载申报范本(相关申报材料对照标准整理后,提交到端州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地址:端州区古塔中路2号;联系电话:2235180)。
贵机构如需详细了解有关设立条件、办学要求、审批流程等,可登录以下所列网址,阅读相关文件和下载申报范本。
1.肇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
下载地址: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
2.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下载地址:广东省体育局官方网站
网址:
http://tyj.gd.gov.cn/sjzw_zcfg/content/post_4014027.html
3.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下载地址:广东省文化旅游厅官方网站
网址:
http://whly.gd.gov.cn/open_newggl/content/post_4037344.html
4.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下载地址:广东省科技厅官方网站
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14074.html
此告知书一式两份,教育部门和机构各执一份。本机构已收到并阅知以上告知和提醒内容。
机构盖章:
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时间:
2023年7月1日起,
没有按要求落实“证照齐全”的机构
不得继续开展招生、培训
欢迎各位学生家长进行监督!
咨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
以及违规培训举报电话请联系:
这里还有一份“温馨提醒”,
请各位家长查收~
端州区教育局温馨提示您:
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可盲目攀比跟风,不要参加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如确需参加校外培训,请选择证照齐全、教师有资质、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并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修订版)。建议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缴费后一定要及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且发票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符,不要让培训机构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税务发票,避免后期权益受损。
来源:端州教育
编辑:黄咏欣
编审:伍泳燕 李欣颖
端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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