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之老年人被诱导、强制购买“保健品”→

珠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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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3月中旬,一市民到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她家里老人被不良商家诱导购买“保健品”,花费金额达数万元

市民称,自2021年开始,该商家就通过免费讲座、赠送礼品方式吸引老人去听课,去年就诱导老人购买了2万多元的“保健品”。近期,商家人员又多次联系老人,向其推荐产品,甚至未经同意,直接将产品送到家中或放到其车上,当场并不索要费用,过了几天后,商家人员就频繁打电话,要求支付费用,最近一次,家里老人又支付了16000余元费用。市民发现老人情绪不好,询问后,才得知事情原委。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工作人员及时跟商家沟通协调,要求其妥善处理。3月22日,市民反映称纠纷已解决,并向工作人员表示谢意。

案件点评

《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以赠送礼品、夸大功效、打亲情牌方式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是违法违规行为;未经同意,直接将产品送到消费者家中或车上,则涉嫌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营者若存在这些行为,应承担责任。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而老年人由于身体的虚弱和病痛,心理防线往往比较脆弱,很容易被不法经营者利用。一些老年人由于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分辨能力不够,容易落入“圈套”,痛失养老钱。预防老年人消费陷阱,一方面要加强对老年人的提醒、教育,提高老年人的防范能力、维权意识,提醒老年人不要参加各种“洗脑”式讲座及集会,不要被商家的特价优惠宣传、赠送的免费礼品冲昏头脑;另一方面,子女要给予老人更多陪伴和精神关怀,老年人经常被骗,与子女关心老人不足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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