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电动车逆行撞上小车!司机:只喝了“亿”丢丢酒

广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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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总误解

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

近日,深圳就发生一起

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驾

而引起的两车相撞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与小车迎头相撞

事发当晚3时41分许,在龙岗区宝坪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和小车迎头相撞,一声巨响划破寂静夜空。

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及公共视频回溯后,找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从视频中可见,事故发生前,骑行者卢某骑电动自行车沿龙岗区宝坪路,自翠宝路往植物园路方向由南往北一路逆向行驶,直到与涉事小车相撞

两车相撞,车辆碎片四散

骑行者未戴头盔

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涉嫌醉驾

接报后,交警迅速赶往现场,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卢某浑身散发着酒气。经询问,卢某坦言自己喝了“一丢丢”酒。

交警现场对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1mg/100ml,后经抽血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7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也别不把电动自行车不当“车”

酒后驾驶车辆有多危险

答案显而易见

可仍有个别人以为

酒后骑非机动车不算酒驾

自行车醉酒骑车酿事故

同样在深圳,龙华区大浪街道德政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展开调查。

从调取的公共视频上看,事发当晚蓝某骑着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蛇形”行驶,已是晕晕乎乎,随后便直接卧倒在机动车道上。

经鉴定,驾驶机动车的贺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mg/100ml,为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行驶。可骑自行车的蓝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0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

喝酒后

无论是开机动车还是开非机动车

统统不允许!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仍属于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酒后驾驶同样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两轮非机动车,酒驾后骑行稳定性更差,容易酿成事故。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醉酒驾驶

广东交警提醒

生命无价,酒后不驾

无论是开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不要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

一次侥幸就可能

让你后悔莫及

来源:深圳交警、广东交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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