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电子发票
受票业务操作指引
发票勾选确认之抵扣类勾选操作
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而是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实现全国统一赋码,系统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发票自动流转交付和数据归集。
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的特点
01
“去版式”
数字化电子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XML)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02
“开具即交付”
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受票方可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至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
03
“一站式服务”
纳税人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可进行发票接收、查询、查验、勾选、抵扣等系列操作,打造“一站式服务”。
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实现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归集,纳税人如需将凭证用于抵扣勾选应当通过本功能进行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
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点击【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纳税人在做完发票抵扣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后,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进入发票统计确认界面,进行发票勾选汇总操作,汇总信息包括抵扣勾选信息、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等等。(不抵扣发票、海关缴款书及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不列入统计范围,不列入用途范围。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在解除异常凭证后勾选的,作单独统计。)
如果当前税款所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
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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