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其子女也可以跟随迁移吗?| 顺警漫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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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被投靠人、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入户地址房产证件(产权须为被投靠人或其配偶,产权属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5.属租赁政府所有权房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和同意入户证明。

6.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7.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5选其一,6、7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途径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办理入户。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填写表单申请。

♦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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