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大会暨文明委工作会议在汕头市委会议中心大会堂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并研究部署2023年阶段工作,动员全市上下以攻必克、战必胜的信心决心,铆足干劲、全力冲刺、争先进位,奋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去年以来,汕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把文明创建摆在全市工作突出位置,制定印发《2022年汕头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大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据悉,2022年汕头市加快补齐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问题短板,全年治理违法建设达3372.3万平方米,完成了26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启动18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达109.74万宗,建成区停车泊位增至69.69万个,市容市貌和文明内涵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汕头积极营造文明氛围,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1167个,开展活动5.7万场,参与群众168万人次;打造“呼援通”长者呼援服务、“同在阳光下”和“携手绣未来”等志愿服务品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万场,全市注册志愿者达105万人,文明善举不断涌现。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决战之年,做好今年创建工作,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对汕头而言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围绕创建目标,聚焦考核重点,全力以赴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全力以赴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此外,会议审议了《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工作方案》《2023年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及第四届“汕头市道德模范”评选结果,与会人员观看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暗访片。龙湖区、澄海区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负责同志依次作表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区(县)。
【记者】蔡沚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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