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海关”联手办案,汕头开启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

南方+ 记者

近日,汕头市检察院与汕头海关缉私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双方共同签订《关于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规范缉私侦查机关执法行为,提升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

活动上,汕头市检察院与汕头海关缉私局召开座谈会。

活动上,汕头市检察院与汕头海关缉私局召开座谈会。

活动上,汕头市检察院与汕头海关缉私局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办案协作,有效形成打击走私犯罪精准合力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承载着检警双方在打击犯罪、促进社会治理方面共同的使命和期望,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汕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章波表示,汕头市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与汕头海关缉私局共同完善案件协作机制,努力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造成全面监督平台、协作配合平台、大数据共享平台,充分利用执法司法数据,努力实现对刑事案件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的侦查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办案水平,打造汕头反走私品牌,合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汕头高质量发展。

【记者】杨立轩

【通讯员】闫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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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罗荀畋
校对 陈大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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