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可否随意砍伐林木?不行!无证滥伐将处刑罚

南方+ 记者

在自己承包的山岭上,清理地表树木及植物用以种植沉香树,会涉及法律问题吗?答案是肯定的。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山岭上的林木,破坏生态环境,不仅违法甚至可能被处刑罚。日前,茂名市电白区一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结,被告人因犯滥伐林木罪,被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需履行复绿责任。

2019年6月,凌某以茂名市电白区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与电白区观珠镇某村委会签订一份《公共山地租赁合同》,承包约89亩的山岭。2020年8月开始,凌某和发包方村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清理岭地表树木及植物用以种植沉香树。经鉴定,该村山岭采伐林木面积共4.6573公顷(69.86亩),地类为乔木林,森林类别为一般公益林,林种为水土保持林,蓄积209.84立方米。电白检察院以凌某构成滥伐林木罪,向电白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电白法院认为,凌某的滥伐林木行为破坏了森林环境资源,其违法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合法有理,予以支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违反森林法规定,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虑到被告人案发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凌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凌某认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请,愿意承担复绿等民事责任,并已支付复绿方案制作费用和在茂名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了道歉声明,又可酌情从轻处罚。且根据社区调查评估调查意见,对被告人凌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

综上,电白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凌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继续履行复绿责任。宣判后,被告人凌某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办案法官提醒,种植沉香树致富的行为值得肯定,但致富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切勿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生态环境保护,肆意破坏森林资源,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得不偿失。

█释法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在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除砍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均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核发采伐许可证,并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情况下大面积砍伐林木的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面临刑事处罚。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邓建青

【通讯员】林东明陆富祥

编辑 邓建青 彭奕菲
校对 居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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