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5A级风景区西樵山自然风光秀丽,吸引了不少野生动物筑巢栖息。近日,一市民在位于西樵山脚下的樵园公园散步时,“偶遇”一只“落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经警民合力救助,该猫头鹰已安全移交至森林消防部门处理。

2月20日下午3时,市民梁女士报警求助,称其捡到了一只猫头鹰。接报后,西樵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官山分队民警张锦宜立即赶到现场。原来,梁女士当天在公园散步时,突然听到路边的草丛中传出“窸窸窣窣”的动静,靠近细看,发现竟是一只只有手掌大小的雏鸟,周身长着灰白色的绒毛,有着褐色的钩型短喙,呆萌地转动着小脑袋,外形酷似猫头鹰。但由于该雏鸟羽翼未丰无法飞行,梁女士担心它受到伤害,便小心翼翼地将它装到一个环保袋,并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张锦宜对梁女士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善举给予鼓励和肯定。经仔细察看,张锦宜未发现该猫头鹰身上有外伤,猜测其应该是只“落单”的猫头鹰宝宝,于是决定先带回派出所照料看护,并第一时间联系了西樵森林消防部门。
经森林消防人员检查,该雏鸟确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身体并无受伤。由于年幼的猫头鹰尚不具备自生能力,工作人员暂时将该猫头鹰带回,并转交给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喂养救助,待其具备放生条件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现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更不可擅自饲养、食用、贩卖、猎杀,要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使动物得到专业救治后再科学放生。
【南方日报记者】刘佳伦
【通讯员】潘秀雄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