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报名!中山公安招聘辅警20名

中山市公安局

因工作需要,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勤务/文职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0人,安排轮值(周末及工作日需值班),适合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工作作风细致,具有可以处置普通勤务工作的身体素质条件。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范、宣传文秘、计算机辅助技术、社区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男性身高要求168cm以上,具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能胜任夜间值班、夜间巡逻以及勤务等工作;

5、具有较好的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表达流利,基本能听懂粤语,具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和分辨能力;

6、具有汉语言文学类、文秘学类、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计算机应用类、信息电子类等专业优先;

7、具有传媒制作、媒体宣传、网络信息安全及网络维护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8、具有文艺特长的,符合警营文化建设需要的特殊人才,如熟练掌握管弦乐演奏、演唱、舞蹈、语言艺术表演等以及有电声乐乐队演出经验优先;

9、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人员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规法律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

按照《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规定》执行,均享受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薪酬待遇按工作年限和层级晋升,年收入约8—10万元(年收入为税前,含五险一金,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予以晋升机会,最高可达18万元)。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974149827@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并上传如下附件:

1、清晰填写《中山市三乡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个人信用报告,学历(学位)证书、政审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3、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如有);

4、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5、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政工监督室(三乡镇建设路5号)。

3、报名者填写《中山市三乡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个人信用报告,学历(学位)证书、政审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如有);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乡公安分局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以上资料需本人现场提交或邮递(邮费自理)。

4、应聘人员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参加招聘考试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笔试、面试对象。

5、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6、联系人:丁警官、郑小姐,联系电话:0760-23186303、2318630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替补或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新招录辅警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可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公布。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情形,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后,按照合则约见原则,由分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考试。

(二)考试

公安分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同时严格落实政审、体检等环节,各项考核通过后,方可录用,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考试前,公安分局统一组织做好考场队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酒精、免洗洗手液、口罩、体温检测仪等防护设施,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检测登记。

1、笔试

由公安分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书目,内容主要为公安综合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占总成绩的50%,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觉悟、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视情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开展心理素质测试。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 “10米×4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跑”和“1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测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体能测试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体检

以上各项目考核后,将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医院由本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标准执行(包括毛发检测),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三)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开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

(四)尿检

政治考核合格后,由政工监督室统一组织到公安分局进行尿检,验出涉毒的,不予录用。

(五)具体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尿检时间、地点待统一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应聘者有特殊状况(包括健康状况、病史等),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对本人健康状况或其他情况进行隐瞒、造假,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资格。

(二)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三)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相关说明

本公告涉及内容由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编辑 朱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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