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电视剧结局,不知看完的小伙伴们有没有想过本剧的主角——叶文洁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
叶文洁是第一个与外星文明建立联系的人,希望三体文明降临地球改造人类文明,为此杀害了红岸基地的政委雷志成和其丈夫杨卫宁。之后与伊文斯建立了旨在“消灭人类暴政”的地球三体组织“ETO”,担任“统帅”职务,并在之后的ETO发展过程中成为了“拯救派”的领导核心。最后在地球三体组织聚会中被捕,对其杀人及建立和发展三体组织的全过程供认不讳。
现在的问题是,叶文洁犯了什么罪?
目前来看,她起码涉嫌了2个罪名,一是故意杀人罪;二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先说故意杀人罪,她杀了杨卫宁和雷志成,同时在三体组织聚会上公然指使陈雪杀害了降临派的潘寒。杀害潘寒的行为构成犯罪倒是争议不大,问题是其杀害杨卫宁和雷志成的行为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叶文洁杀害雷志成和杨卫宁的时间是1979年10月21日,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适用刑法的问题,二是该行为是否过了追诉时效。
第一个问题,适用刑法的问题
(叶文洁锯断绳索,导致雷志成和杨卫宁跌落悬崖)
案发时间是1979年10月21日,但当时并没有成文的刑法典,我国第一部《刑法》虽然称为1979年刑法,于1979年7月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但是其实施时间是1980年1月1日。也就是说,叶文洁杀害杨卫宁、雷志成的时间点,正好在我国第一部刑法颁布后,实施前的这段时间。那叶文洁能否适用这部1979年《刑法》呢?
根据1979年《刑法》第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也就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故意杀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现在,都毫无疑问是犯罪,如果按照旧的法律、法令、政策,叶文洁这个行为可能是现行反革命,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79年刑法对故意杀人罪对规定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暂时未查到当年的法令和政策如何处罚故意杀人,但是如果是不低于10年,那么相比而言还是新法较轻,是可以适用1979年《刑法》的。
第二个问题,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根据1979年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如果司法机关当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另外,如果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则前罪的追诉期限重新计算。
叶文洁故意杀人,最高刑是死刑,所以追诉期限是二十年。因为当时司法机关都没发现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所以,追诉期限从1979年10月21日起算。只要在1999年10月21日前叶文洁没有再犯罪,除非最高检核准,她杀害杨卫宁和雷志成的行为就无法受到追究。
好像叶文洁回归北京后平静地生活,没有再犯罪了。
但是,在这期间,叶文洁组织、领导了“地球三体组织”也就是ETO。如果ETO是恐怖组织,叶文洁则构成了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所以ETO是不是恐怖组织,决定了叶文洁杀害雷志成、杨卫宁的行为的追诉期限是否中断!
那么问题来了:
ETO是否是恐怖组织?
1979年的刑法是没有关于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的,该罪是1997年《刑法》的内容,离叶文洁杀人行为过追诉期限截至只差2年!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TO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恐怖组织,它在宇宙尺度上,而不在人类尺度上。所以要定义它还有点困难。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定义:“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从该定义上看,ETO通过破坏科学、恐吓科学家、制造‘物理学不存在了’的社会恐慌、干扰科学家精神逼迫其自杀,最终为了实现“消灭人类暴政”的政治目的,似乎也是符合恐怖主义的定义的。
特别是ETO逼得全世界各国政府联合起来成立作战中心,进入战争状态,从这点上来看,认定它是恐怖组织应该也是符合全人类根本利益的。
因此,叶文洁杀害杨卫宁、雷志成的犯罪行为,很可能因为其组织、领导了ETO的行为而发生追诉期限的中断。根据现行《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叶文洁组织、领导ETO的行为始终处于继续状态,因此,追诉其杀害杨卫宁、雷志成的行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
文丨御史书童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2023期>
转载请注明:黄埔检察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