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街道改回乡镇,这操作有点让人费解。据了解,黑龙江伊春、齐齐哈尔等地正在推动部分街道“撤街设镇”,已有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伊春市乌翠区撤销四个街道办事处,设立翠峦镇、乌马河镇;在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则撤销富强街道,设立华安镇。有分析者表示,中国的城市不会再一味向上生长了。有扩张就会有收缩,有升格就会有降格,摊大饼式的盲目扩张已经越来越不合时宜。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撤乡(镇)设街道,以及撤乡并镇、撤县(市)设区成为一股潮流。按照传统的理解,一旦这样的改革发生在自己的辖区,则意味着身份从农民变成了市民,科教文卫等配套设施有望迎来升级,土地的价值也将进一步凸显。这么来看,撤街设镇是否就是坏事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管正向还是逆向,所依据的还是人口与经济体量的变化。撤区撤街道表面看是城市的收缩,实质上是因为人口体量的减少,维系过去的体制已经变得不经济了。
简单来说,当某个区域的人口密度、经济密度超过一定的值,运用城市的管理架构不仅可以获得规模效应,还可以带来公共服务和管理效率的提升。反过来,一旦人口等关键指标“破位”,改回去反而成了最优解。深入来看,既然一些地方“撤街设镇”是基于人口变化的务实之举,这也意味着街道的下一层级,也就是村、居的设置需要跟着调整,这也不排除原先是由村改成的居委会,现在需要调整变回村的架构。抛开“撤街设镇”这个前提不论,由于人口等其他原因,导致村改居后运行不畅的社区,是不是应该允许其改回去?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从广东省内的情况来看,一些由农村改组而成的居委会,由于经济主导权等各方面的原因,也存在改回去的诉求。以珠三角某镇为例,该镇十年前以多个村整合为一个社区的模式完成了村改居改革,但由于集体经济主导权依旧在各村手上,导致社区动用经费还须先经村里审核;土地资源同样也在村集体,社区中意的招商项目也因不合拟落户村的意而搁浅。此外,原来镇与村的二级关系,事实上变成了镇、社区、村三级,极大影响了管理服务效率。在高质量发展的今天,体制理顺了才能轻装上阵,有鉴于此,该镇明确表示“希望改回去”。
不容否认,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村改居改革整体上取得了成功,发挥不错的作用,但个别地方由于经济社会等各种原因,村改居非但没有成为发展的加速器,反而成了阻碍。对于这些地方,不妨充分听取基层诉求,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平衡好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审慎决策、周密论证,允许其逆向调整,改回村的管理架构。都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理,改革也要看实际效果,对达到预期的改革应当保持定力,一改到底;但与预期有落差,甚至负反馈严重的,也应当当机立断,以退为进。
通常而言,改革是指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使之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需求,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就此来看,并非只有“村改居”才是改革,都说“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对部分基层来说,“居改回村”也是好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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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墨 攻
来源 |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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