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计划,自然资源部起草并发布了《耕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要求,广东省耕地保护协会(以下简称“省耕地保护协会”)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通过协会微信公众号、网站、协会专家群、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群、会员代表群等渠道广泛宣传和征求意见。
2022年9月22日,省耕地保护协会组织会员召开《耕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邀请了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省农垦集团公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研讨会,并组织协会专家、专业委员会、会员共30多人参加会议。
经协会收集汇总,共收集69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9月30日上报至自然资源部。
2022年12月27日,国家司法部来函协会征求《耕地保护法(送审稿)》意见。司法部同时向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法学会、中国土地学会、广东省耕地保护协会等5家单位发函征求意见。
经整理对比,共17条意见被自然资源部采纳、吸收,包含:总则、耕地布局与规划、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管制、建设占用耕地管制、耕地质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共8个章节的建议意见。一直以来,省耕地保护协会积极凝聚各界力量,发挥协会智库优势,邀请有关部门组织各单位及专家学者群策群力,共同为《耕地保护法》建言献策,为立法的科学性提供现实依据与已出台的法律相互适应的参考已得到认可。
2023年1月11日,省耕地保护协会开展《广东省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贯彻宣传活动并召开《耕地保护法(送审稿)》专家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多名耕地保护相关从业专家学者对《耕地保护法(送审稿)》进行进一步宣讲。
与会专家学者对《耕地保护法(送审稿)》进行宣讲
经汇总,本次会议共收集《耕地保护法(送审稿)》42条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1月20日上报至司法部。
接下来,省耕地保护协会将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工作任务部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搭建政府、企业和社会交流平台,汇聚耕地保护行业力量,为广东耕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库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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