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长期以来,广州交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在全市范围内重拳打击涉酒违法行为。2月5日至6日(元宵节当晚),广州交警在全市设置查车点69个,共计查获涉酒交通违法行为70余宗,其中“醉驾”30余宗。同时,全市共投入67名警力,发动45名街镇社会力量前往200余家酒吧、食肆开展“拒绝酒驾”劝导行动,并派发宣传单3000余份。
据了解,严查“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广州交警的常态工作,但仍有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罔顾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以身试法,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危害。
1月23日20时左右,梁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粤ADW**66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广州市番禺区富怡路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梁某交代,17时左右他在家喝了一杯啤酒,隔了3个小时想着没啥事就开车出来,就被设卡查酒驾的执勤民警查获了。“平时都能守法出行,这次还是被侥幸心理害了。”梁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对此,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仅一小时后,另一驾驶员蔡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白云区石沙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检测,蔡某涉嫌醉酒驾驶;经抽血检测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5.3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蔡某供述,他是1月23日18时许在家吃饭时喝了约4两白酒,饭后想着这个时间这个路段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便骑着二轮摩托车出去找朋友玩,就被设点查车的民警抓个正着,悔恨不已。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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