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打假剑指同行“搭便车”,起诉茅台镇两酒厂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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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消息,天眼查显示,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起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私房酒业有限公司,贵州国登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案将于2月20日开庭审理。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两厂家使用“季老”标识被起诉

南都记者注意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信息显示,上述案件的开庭日期分别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11日。有业内人士称,或因疫情而改期,也可能因案件复杂而第三次开庭审理。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诉讼指向的并不是假冒茅台旗下的明星产品,而是一款不知名的“季老名酒”。本次案件系茅台集团与茅台镇两家生产商被告的商标权纠纷,主诉两酒厂擅自使用“季老”标识造成公众误认为该白酒产品与贵州茅台酒厂名誉董事长季克良甚至茅台集团有合作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进而造成混淆误认。茅台集团对电商平台的诉讼请求为断开侵权商品链接。

据了解,私房酒业成立于2010年,法人为陈茂,持股比例60%。


茅台重金打假加码自营电商

万亿市值的贵州茅台近年来开启全链条打假。据相关媒体报道,贵州茅台此前在一起官司中曾多次提及,每年花费在防伪、打假方面的各项之初高达2亿多元,假冒伪劣产品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自身品牌形象。

据了解,贵州茅台设有专门打假办公室,并有上百支打假队在各省进行监督。值得关注的是,去年,万亿市值的茅台重启电商,数字营销平台“i茅台”去年3月底推出后,且所销售的产品均由厂家自营,消费者可平价购买茅台产品,备受关注。

自营渠道也提升贵州茅台利润。去年前三季度财报数据显示,贵州茅台直营渠道收入为318.81亿元,占当期营收的36.57%,同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117.09%。其中,今年3月31日试运营的“i茅台”,在今年前三季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约84.62亿元,为贵州茅台贡献超26%的收入。


采写:南都记者 黄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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