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血氧仪价格,鱼跃医疗被罚270万元!

佛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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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了解到,因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罚款270万元。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该局于2023年1月17 日对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存在以下价格行为:

2022 年 11 月,当事人生产销售型号为**306 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以下简称血氧仪)的生产入库平均成本为43.8 元/台(含税,下同),12 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为64.4 元/台。

2022 年 11 月,当事人销售给其子公司江苏鱼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血氧仪的平均价格为 100 元/台。12 月,当事人销售给其子公司江苏鱼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血氧仪的平均价格为231.78元/台。

处罚决定书显示,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国内市场血氧仪需求大幅上升,自 2022 年 12 月开始,当事人利用市场供需紧张状况,在血氧仪生产入库平均成本环比上涨47%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该产品销售价格,平均销售价格环比上涨了131.78%,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动了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自2022年12月开始,鱼跃医疗利用市场供需紧张状况,在血氧仪生产入库平均成本环比上涨47%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该产品销售价格,平均销售价格环比上涨了131.78%,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动了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价格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案件审理会对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给予其罚款270万元的处罚。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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