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探索建章立制,深化同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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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法依规开展镇中学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注意廉政风险防范”“镇社会福利中心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营,须加强对新任法人的财务监管,确保政府财政补助资金规范使用”……这是近期江门市新会区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在参加党(工)委会议时提出的监督意见。

为着力破解同级监督执行困难、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新会区积极探索制定有关制度机制,并于2022年10月在全市率先制定《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规定,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紧扣政治建设、遵规守纪、贯彻落实、执行制度、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管党治党八大方面,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深化“治未病”监督效果。

“制定方案只是把规矩立起来,有效执行才是关键,才能真正推动同级监督融入日常。”新会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据了解,《实施方案》列举了现场监督、提醒监督、专项监督、报告监督四类监督方式,并针对不同情形进一步细化为13条具体措施,指导性、可操作性强,为各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按照区委巡察整改要求,现将有关单位党组织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专题报告及重点问题整改台账呈送给您……”日前,新会区委巡察办向有关区领导抄送了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有关情况。

为增强同级监督实效,新会区纪委监委积极与区委巡察办沟通协调,由巡察办结合政治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分管领导反馈其分管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督促其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比如,巡察发现某被巡察党组织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度缓慢,及时将重点问题整改台账抄送给相关区分管领导督办,仅三个月,加装电梯数实现同比增长155%,补助金发放额同比增长149%。

此外,新会区各镇(街)纪(工)委也聚焦监督职责,坚持较真碰硬,主动开展同级监督工作,在参加党委会议、“五人小组会” 等会议上共开展现场监督、提醒监督37次,提出意见建议66条。比如,某镇纪委针对该镇管辖的河段垃圾堆积较多的问题,在党委会上督促提醒分管领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立行立改,推动及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

自《实施方案》出台后,新会区各级纪委已对同级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监督51次,切实让监督和被监督成为习惯,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区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采写】黄绍侦 潘晓晨

编辑 钟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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