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惹争议!若票房造假会有什么后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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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电影《满江红》爆火,

在票房不断创新高的同时,

影片也引发了“幽灵场”

“偷票房”“买票房”等争议。

1月28日,

《满江红》官方表示

已对造谣者提起诉讼。

被告的4位“大V”则纷纷回应

将会应诉。

此番争议也引发了

关于电影票房乱象的讨论。

近年来,

不少上映影片都被指出

存在票房造假的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说,

如果电影票房数据造假

会有什么后果?

若他人恶意造谣不实信息

抹黑影片又该担何责?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的专业解读!

01

若电影票房数据造假会有什么后果?

电影票房数据“掺水”在行业内并不鲜见,由于电影产业的主流商业模式是片方、宣发方、院线及影院等各方主体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票房分账,因此最终确认的票房金额直接决定了各方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影响着片方名誉、演员“咖位”等一系列“软利益”。在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后,对于这些违规操作进行了法律上的明确禁止和规制,如第五十一条规定:

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在我国,电影业属于监管前置行业,未经有权机关许可,无论是立项、制作还是宣传、发行等各个环节,都可能涉嫌违法违规,因此,吊销许可证可以说对于相关从业单位是毁灭性打击。另外要注意的是,罚款针对的对象是“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而实际上,一部电影不可能只在一个影院播放,所以在处罚上,不同影院或企业作为不同的独立法人主体,如果针对同一部电影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那么跟该片相关的总处罚金额可能远远超过五十万元这一上限。

02

恶意造谣不实信息抹黑影片该担何责?

当然,电影产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中的重要一环,严格监管之外,对于其正当权利也应予以保护。如果产业各方始终坚持合法合规操作,却遭遇恶意的造谣抹黑,有权追究造谣者的相关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二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是刑事责任,如果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片方的微博显示,目前对于一些账号主提起的是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则,应当由原告方对于主张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起诉方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被告行为属于造谣,且该造谣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等相关权利,如果主张经济赔偿,还需进一步证明损失金额等,如无法证明,则原告方可能会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例如诉讼请求被驳回等。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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