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菜花了1500元,“白菜汤”58元?官方通报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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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旅游在外用餐

本是享受美食同时解放双手

不料竟遇上“美食刺客”

1月27日

一则爆料登上热搜

北海一游客称被出租车司机

带去饭店用餐被宰

其点了油螺辣炒、龙顶清蒸

马蹄、贵妃辣炒4个菜

花费共1500元

多名游客反映价格偏高

另一名游客武先生表示他也在同一餐厅遇到了高菜价的问题。他告诉记者,1月25日,农历大年初四,自己与家人驾车到北海银滩游玩。晚上7点左右,一家人来到景区附近的这家餐厅就餐。

武先生称,店里就餐的人很多,自己和家人等了一个多小时,店员才端上两条鱼、两斤花甲、一碗用其中一条鱼的鱼头和鱼尾煲的汤、一碗米饭和一盘青椒土豆丝,结账时,一共需要支付1585元。

记者检索发现,涉事餐厅成立于2020年6月。在高德地图、大众点评、知乎等平台,不少用户在2021年就曾评价该店菜价昂贵,“三个人吃了八百多”;也有游客反映,自己是被出租车司机拉过去的。“专挑游客下手,联合商家一起痛宰游客。本地人200~300一餐,非要收我们900多元才让走。”

多个生活类平台的评论

涉事饭店:明码标价,确认才制作

涉事饭店老板表示,已配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店内核实情况。

“价格是根据市场行情走的,春节价格是稍微有点点高。春节油螺拿货,我们都是按130元一斤拿(168元一斤卖),以前进价都是七八十元,卖118元或128元。你要是到市场上了解行情再来对比就知道里面的利润了。

店家回应,游客所点菜品均为明码标价,称好后游客确认签字才制作的。店家工作人员还称,过年期间货少,有涨价,“整个北海行情都是这么定价”,否认让司机拉客一事。

广西北海通报:

停业、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1月28日,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调查处理情况。

1月25日,抖音网民发布视频并配文称:在北海就餐消费时被宰“4个菜1500块”。关注到该事件后,北海市高度重视,当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

经与消费者本人联系,其一行4人于2023年1月24日傍晚在北海市某公园游玩后,经出租车司机介绍至“侨港渔村美食”餐馆用晚餐,在消费者表示极少吃海鲜、对海鲜不了解的情况下,店主现场推荐了四样海鲜并当面迅速称重宰杀。点菜单由消费者本人签字确认。其中:油螺辣炒3.8斤,单价168元/斤,金额638元;龙趸石斑(店家标注为“龙顶”)清蒸3.1斤,单价168元/斤,金额520元;马蹄螺3.5斤,单价68元/斤,金额238元;贵妃螺辣炒3.7斤,单价48元/斤,金额177元。4个海鲜菜品共1573元,加上米饭、纸巾金额14元,实际消费共计1587元,店家实收1500元。

经查,该店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件名称为“北海市银海区侨民海港海鲜加工城”。该店所用电子秤经检定合格,有效期至2024年1月12日,经现场对其电子秤进行计量测试,结果显示秤具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该店海鲜池内的海鲜产品全部明码标价,消费者所点的四道海鲜在点菜单上的价格与海鲜池标注价格一致,店家在海鲜池上以大字标注“龙虾、面包蟹、油螺、龙趸等海鲜产品价格较高,部分海鲜产品加工后脱壳缩水,可食用部分较少,请谨慎选购,理性消费”。

经与市内多家同档次餐厅进行价格比对,该店定价基本符合春节期间海鲜餐饮消费价格;经与北海海产品市场当日价格比对,该店四类海鲜产品经加工、烹饪后的价格在合理区间。

针对消费者质疑四道海鲜烹饪后份量不足问题,为确保核查真实,执法人员按照点菜单标注的重量,逐一称斤并复原烹饪菜品。经比对,未发现有海鲜掉包、掺杂掺假等行为。其中:龙趸石斑约3.1斤,烹饪后与消费者展示图片大小基本一致;油螺一只约3.8斤,经脱壳、切片、辣炒,由于此螺脱壳加工后可食用部分缩水明显,经认真比对,份量与消费者展示图片大小基本一致;马蹄螺3.5斤和贵妃螺3.7斤,消费者展示图片比执法人员复原菜品份量略少。

经调查,该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部分海鲜经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店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店家表示将向消费者致歉并退款。对涉事出租车司机,相关部门已责令出租车公司对其进行约谈、罚款和限期停运处罚。

春节长假前,北海市针对今年旅游市场恢复、游客大幅增加的态势,就规范旅游市场消费,特别是可能出现的海鲜餐饮消费纠纷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海鲜餐饮企业进行了约谈提醒,逐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对被举报欺客宰客的经营户,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近日,交通部门对全市出租车公司进行了约谈,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签订了承诺书,严禁诱导消费欺客,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

北海市将进一步加大旅游消费市场秩序整顿,对欺客宰客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姑息。绝不允许极个别不良经营户破坏北海旅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守法经营商户的良好口碑,全力维护城市形象。

无独有偶

春节出游“被宰”的游客可不少

1月25日晚,在西安一家面馆

河南游客郑女士(化姓)及家人

花费58元钱购买了一碗

“满是大白菜的烩菜”

郑女士回忆

当晚点的面分量并不多

但是觉得面馆在景区旁边正常

也没说什么

然而,烩菜上桌的时候就感觉“太坑了”

孩子用筷子一挑

发现里面只有两个素丸子

其它全是大白菜,剩下几片胡萝卜

“我当时就很生气,

58元的烩菜我不嫌你贵,

但是不应该只有大白菜和几片胡萝卜吧?”

针对此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称

已经介入调查

这还不是最“坑”的

近日

宁夏银川的李先生反映

大年初三晚上和朋友聚餐

点一份蛏子117元

另收单价为12元的3份葱姜费计36元

葱姜费相当于菜价30%;

另一份花蛤66元

另收3.3份葱姜费计39.6元

葱姜费相当于菜价60%

后经询问,餐厅前台表示确实要收取该费用

李先生还是第一次遇到

感觉有些难以接受

26日,这家餐厅的工作人员回应称

账单中提及的“葱姜”是指海鲜的做法

收取的是加工费

“我们这边几家海鲜店都是这样收费,

不是说就我们一家。”

整治收费乱象,得下狠手

应该说有关法律法规相当健全

监管办法手段也非常有针对性

可为什么类似事件仍然时有耳闻呢?

欺诈都是有迹可循的,利用信息不对称,利用消费者麻痹大意,利用消费者不懂等弱点。其实只要做好防范工作,大多数欺诈行为就不会发生。比如市场里一定得有公平秤,置于显眼位置,方便消费者称重。一个公平秤加市场监管足以让多数商贩不敢轻举妄动。如果是大型市场最好有交易价格适时公开,让购买者心里有底。

当然,前提是这些预防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这离不开监管部门的监管督查,一些市场上存在的缺斤短两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纵容的结果,甚至有蛇鼠一窝的现象存在。简单地追究商户责任是不够的,还需要追究监管失职的责任。

宰客事件每发生一起就要查处一起,严办一起。对付黑手得下狠手,不能和稀泥,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在震慑无良商贩。

大家平时消费的时候

也要注意擦亮眼睛

遇到问题保留好相关证据

出现问题及时投诉处理

END

来源 | 钱江晚报、上观新闻、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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