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柯颖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南方+ 记者

近日,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和《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授予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6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挂牌命名100个中基层法院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广东法院7个集体、15名个人获表彰。其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副庭长柯颖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作为一名80后青年党员法官,柯颖同志怀着法治理想扎根基层法院15年,共承办近案件5500宗,年均结案率95%以上。她始终在审判岗位上践行着最初的司法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因工作表现突出,柯颖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东莞法院系统第一届十佳法官、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东莞市三八红旗手、最美东莞女性、东莞好人等荣誉。

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柯颖善于把法律条文的刚性属性,通过女法官特有的细致柔性释演,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她还主动邀请司法监督员、党代表和新闻媒体等监督重大敏感案件的庭审,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进社区、让庭审更贴近群众,发挥典型案例的宣教作用。

“法官是一个神圣而光荣的名字,这份工作给了我很大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柯颖说。

【记者】于羽佳

【来源】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编辑 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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