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何不能轻易揽下全责?

广东正和消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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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天下午,行驶在路上的车主王某与骑电动车的梁某发生碰撞,王某的车辆轻微受损,梁某跌倒受伤,后报交警处理。王某觉得对方身体可能没大碍,而自己车辆有购买保险,为尽快了结纠纷,没多考虑就揽下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殊不知梁某因头部受伤住院治疗,后续伤情恶化,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反复多次进行手术,医疗费高达60余万元。治疗后梁某苏醒,经鉴定为五级伤残,需长期护理。该案件经多次诉讼,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后结案,但车主王某则要继续承担伤者梁某后期所有的康复治疗费用及护理、伤残抚慰金等费用。

案例分析

该案件中,车主王某发生事故后,没有意识到事故的严重性,在认定事故责任时,一时心软揽下全责,导致后续产生不可预见的损失及漫长的纠纷。

风险提示

在交通事故中,轻易揽下全责,可能带来的风险:

01、事故发生后,伤者可能出现延时反应,现场认定的轻伤,后续可能进展为重大人身伤亡。随意承担责任,后续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02、如未购买附加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三者),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于超出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部分费用可能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这会大大增加责任方的经济损失。

03、出险理赔还会影响次年保费,导致保费上涨。

04、另外,事故还可能会导致漫长的诉讼纠纷或其他麻烦,影响车主正常生活及工作。

因此,事故发生后,切记不要轻易揽下责任,特别是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据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由交警部门公平公正地认定判定责任归属。如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意见,可与处理的交警先沟通,沟通不下可以先签收以便申请复核,因为拒签并不影响其效力,但需特别注意复核时间的要求。

来源:太平洋财险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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