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
遂溪县公安局
成功抓获涉嫌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案的犯罪嫌疑人1名
并现场扣押作案工具一批
近日,湛江市遂溪县公安局接到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线索,称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测人员到遂溪县遂城镇对食品店日常抽检时,发现店内食品(凉茶)中有添加药物(对乙酰氨基酚)。因为凉茶是含中草药成分的饮料,所以被归类为食品来管理,按规定,食品里禁止添加药物成分。在接到线索后,遂溪县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迅速反应、研判分析,于2023年1月3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满,并现场扣押作案工具一批。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满自2020年8月开始,为使其销售的凉茶更有功效,便在其中添加药物(对乙酰氨基酚),一直持续到2022年11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满对其违规在凉茶中添加药物(对乙酰氨基酚)进行售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周某满已被遂溪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141条的规定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来源】湛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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