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东坑镇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采取“固定设卡+流动查处”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逆行、违规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违者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今天上午,东坑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在东兴中路与文阁路交汇处设卡,严查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东坑交警对违反交通法则的市民进行处罚,并劝导他们遵守交通法则,佩戴好头盔,安全出行。
“目前大多数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都能自觉按照规定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则出行。”据东坑交警大队勤务中队长吴亚明介绍,通过前段时间的宣传教育和查处,目前东坑市民的安全意识明显得到了提升,市民出行普遍自觉遵守交通法则,但还存在少部分的市民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情况。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1、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2、未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登记的;3、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4、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的;5、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让行人优先通行或者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6、逆向行驶或者超速行驶的;7、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8、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载客营运的;9、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
“今年1月1日起,我们交警部门严查电动车的相关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为此,东坑交警呼吁广大市民,要骑行登记上牌、按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同时要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好头盔,确保安全。
此外,东坑交警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目前东坑镇在东坑大道、科技路和东安路等重点路段均增设了非机动车道,广大市民朋友在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时候,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如果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驶,不要跟机动车争道行驶,确保出行安全。
出品:东坑融媒体中心
记者:钟少珍
编辑:苏乐颖
监制:黄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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