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经资格审查,最终共有1415项推荐成果符合要求,其中,广东85个推荐成果符合要求。
记者梳理发现,广东85个推荐成果主要完成单位覆盖29所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肇庆、清远等9个地市。其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成果最多,共16个;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推荐成果10个;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推荐成果8个;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推荐成果6个。值得注意的是,推荐成果较多的高职院校,多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成果方面,学校聚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政课课堂教学创新、专业群建设、产教融合、名师引领等方面开展教学成果研究,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其中,涉及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最多,达31个。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2022年9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意味着每4年举办一次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正式启动。
本次评审工作奖项设置和名额较以往有较大变动,奖励名额从4年前的1356项扩大到今年的2000项,增幅高达47%。此外,相关规定向一线教师倾斜,以激励广大教师产生更多更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成果。
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3个大类。其中,职业教育类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获奖学校将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
作为我国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而设立的重要奖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要求严格。其中,职业教育类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全国或者省(区、市)内产生较大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通知》明确,评奖活动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本次公示自2023年1月4日起至2023年4月3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广东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入选名单
【记者】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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