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喝完酒还觉得自己“清醒”,这正是你不清醒的最大表现。“只喝了一点酒我可以的”“哪能刚刚好就遇到交警咯”诸如此类的心理只会让你一步错步步错。近日,揭阳交警曝光多起醉驾。
2022年12月7日07时40分左右,在甬莞高速K1193+800(东行)的应急车道与慢车道之间停放一辆车牌号为粤V07***小型普通客车,车后也没放置警示标志,路面陆陆续续有大型货车穿梭而过,情况十分危急。
揭阳交警高速五大队一中队巡逻民警经过发现后,立即靠边停车并做好安全防护警示措施。经上前查看后发现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敲打车窗驾驶员也没有反应,以为是司机患病无法驾驶。
警员打开车门后,一股刺鼻的酒味迎面扑来,初步怀疑是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叫醒并带至广太收费站外广场,同时将停在路面的车辆移到安全区域。
通过对驾驶员蔡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06mg/100mL。经抽血检测,结果为172.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挑战法律红线的蔡某,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2022年12月9日凌晨,驾驶员马某驾驶粤 E17***小车在揭阳市揭东区玉都路被交警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8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交警依法对其处罚。
2023年1月4日凌晨,驾驶员文某驾驶未上牌摩托车在揭阳市区进贤门大道被交警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1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交警依法对其处罚。
揭阳交警提醒:
司机朋友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驶。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千万不要乘坐醉酒司机驾驶的车辆;如发现对方有酒后驾车嫌疑,应及时阻止,若对方强行驾车,则应报警处理。
【记者】林捷勇
【通讯员】陈淼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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