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称将尽早完成维护国安的本地立法!全力落实释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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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南都记者从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获悉,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对此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特区政府会全力落实释法内容中所说明的责任。李家超提到,特区政府会履行基本法23条的宪制责任和香港国安法七条的规定,尽早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

李家超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特区政府会全力落实此次释法内容中所说明的责任,尤其是特区国安委将就“在香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国家安全案件”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以及应当采取何种政策作出判断和决定。特区政府会落实特区国安委就有关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并积极考虑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

李家超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国安法赋予的权力解释香港国安法条文,明确了相关条文的法律含义,确立原则,对进一步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及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意义。

李家超提到,特区政府会履行基本法23条的宪制责任和香港国安法七条的规定,尽早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并按香港国安法实施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本地相关法律,充分运用本地法律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李家超强调,特区政府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国安法的权威,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此次解释有助巩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能够确保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实施。特区政府全力支持,坚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治港,保障香港社会和全体巿民的最大利益,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贡献力量。

此外,司法机构表示,会继续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并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包括终审权,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职能,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采写:南都记者 何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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